
作者:低绿枝更新时间:2026-04-21 19:56:46
v前随榜更,v后日更,下本开《豪门大小姐总招惹我》求求收藏~本文文案:世事难料。秦欢没想到有朝一日,会和昔日情敌程清姿成为合租室友。没关系,秦欢安慰自己,虽然在一屋檐下,但努努力也能井水不犯河水。没想到更难料的还在后面——合租第一天,秦欢撞破情敌紫薇现场。她吓得夺门而出。哈哈。我肯定是喝多了。不是?程清姿有病吧!-秦欢上某书求助,高赞评论:她不问,你不说,她一问,你惊讶。很有用,两人相安无事了一段时间。某个晚上,程清姿忽然翻旧账:“你那天,弄坏了我的门,后来是我花钱修的。”什么玩意?碰瓷来的。温热气息呵在脖子上,秦欢听见程清姿清冷的嗓音:“顺带一提,你那天吓到我了,以至于我性唤起障碍,你得负责。”秦欢:……后来。程清姿在身下抖个不停,秦欢抬起手掌,靡靡水色被抹在程清姿漂亮的脸蛋上。证据确凿,程清姿确实是来碰瓷的。阅读指南:sc,he,真情敌(喜欢过同一个女生)下一本写《豪门大小姐总招惹我》,文案:1.林溪十七岁时被接入沈家。陌生环境,众目睽睽,她局促地攥着洗得发白的裙角,窘迫不安。直到一只漂亮的手牵住她,嗓音如天籁:“你好呀,我叫沈颂安。”沈颂安是众星捧月的沈家大小姐,亦是完美的代名词——成绩优异,事事都是第一,温柔体贴,没有大小姐架子,是所有人心目中的女神。偏偏这样一个天之骄女,会耐心陪她说话,教她写作业,甚至在她被欺负时,从来好脾气的大小姐第一次发飙。更会在昏暗的灯光下吻她。那些落在唇上、颈间的吻总是凉的,像蛇信子,林溪一边害怕,一边在战栗中沉沦。她天真地以为这是爱情,直到鼓起勇气表白的那天——“寄人篱下爱上主人?”沈颂安抬着下巴轻笑,“这和上学爱上老师,军训爱上教官,看病爱上医生有什么区别。”大小姐神色依旧温柔,眼底却沁着凉意,“林溪,你这么缺爱啊?”林溪终于明白,自己不过是沈颂安闲来无事的消遣。林溪头也不回地逃了。她是很缺爱。但她再也不想要沈颂安的爱了。2.无聊好久的沈颂安养了个好玩的宠物。瘦瘦小小的,见了她总发抖,沈颂安日夜养护精心照料,总算把人养得有了几分人样。但人样太过,又太贪心,开始想要些别的东西。她熟谙训狗之道,打个巴掌给个甜枣。甜枣还没给出去,小宠物踹翻食盘逃跑了。阅读指南:追妻火葬场,大小姐真有病真疯批,he不换cp。 和清冷情敌同居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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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开我。 两句话几乎是同时响起,一个带着疑问,一个带着闷闷的抗拒。 程清姿想了想,先松了手。那人立刻又钻回被子里去了。 程清姿还在疑惑,下一秒,秦欢又猛地掀开被子,动静有点大,被角险些扇到程清姿脸上。秦欢在她面前坐起来,咬着牙,抬着下巴: 你怎么又回来了? 程清姿琢磨了一下她的用词:我没走。出去买药。 一只药膏被递到秦欢眼前。 秦欢瞥了一眼,看清上面的字:红霉素软膏。 她冷冷地问:你哪儿伤了? 程清姿眨了眨眼:涂你那里的。 哈? 嗯。 安静了两秒。 秦欢心虚地往后缩了缩,扭过头去:噢。 ...
某天,陆晨突然发现自己拥有了超能力,并且每月都会刷新一次。只不过这些超能力好像都不太对劲。能够跟动物交流,但动物的智商不会因此提高可以暂停时间,但自己也会被暂停能够预知未来,但很快就会忘记所以看着面前白裙飘飘表情疑惑的女生,陆晨正色说道虽然忘记原因了,但请你务必跟我交往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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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荡之所以能够在官场中青云直上,靠的是他的聪明才智,以及众多红颜知己的鼎力相助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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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留守雏龙的诺亚不明白,喜欢为后代挑选养父母的金龙,居然敢对外宣称他们总是精心照顾与指导后代。最糟糕的是,他的养父母只是区区伯爵,奈何作为雏龙,诺亚没得选,只能整日鼓动大逆言论,望养父早日造反称王。一代不上道,那就调教下一代,子子孙孙,终有称王建国之日作为拥有六千年寿命的金龙,诺亚拥有足够的耐心,去调教侍奉他的家族虽然总有愚昧学者对他产生误解,将他称为弑君者之师,践踏王权之龙,但在千年岁月流逝下,也不乏有贤人将他赞为皇龙,圣龙。而数量更为庞大的帝国百族则将他称为黄金时代的开创者,普照帝国的不朽炽阳,渴望他的摄政,执掌帝国...